
作为中国传统书画的一个重要组成类别,山水画以山川自然景观为主要描写对象。最早形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但这一时期的山水画还未从人物画中完全分离出来,直到隋唐时期才开始独立,并逐渐于五代、北宋时发展成熟,进而成为中国画当中的重要画科。在传统意义上,山水画按照画法风格可分为青绿山水、金碧山水、水墨山水、浅绛山水、小青绿山水、没骨山水等种类,而山水画究竟又怎样的基本规律呢?
首先,借景抒情。山水画作者往往借自然景物表达自身的感情,而自然景物为客观存在的,但作者的思想感情却是主观认识,因而山水画为客观世界的景与主观世界的情结合的产物,强调融合统一,旨在凭借对客观景物的描绘,寄托人的主观情感,只有情景交融才能产生“意境”,而“意境”则是山水画的灵魂。
其次,写形传神。山水画的“形”指的是能够被视觉和触觉感知的景物的实体外貌,而“神”则指审美对象内在精神的属性和外在神态情状的个性特征,及创造艺术形象时,作者注入的主观思想感情。俗话说“万物有灵”,因而自然界的山、水、草、木,不仅有其形,更有其神,不存在无神的形,更没有无形的神,而抽象的“神”则是通过具体的形展现表达的,形和神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中国艺术创作的最高准则是“形神兼备”,因而也是山水画创作的本规律。
最后,造物在我。当画家个人的中国画技巧已经趋于成熟时,往往不需看对象,仅“白纸对青天”,便可任意挥洒。如明代莫士龙曾在《画说》说道:“画之道,所谓宇宙在乎手者。”因而,山水画虽描写的对象极为复杂,但复杂中却寓意着简单,变化多端中隐藏着特定的规律,造诣高深的画家往往能够在对自然界的反复观察研究中,使其印入脑,烂于胸,在创作时才能倾泻而出,任意挥洒,达到“随心所欲不逾距”的境界。(中国山水画艺术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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