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润疆,是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之势,滋养着新疆这片广袤大地。镶嵌在阿克苏大地上的塔里木河,宛如一颗璀璨的明珠,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与丰富的人文底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扎实推进文化润疆战略,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动展现大美塔里木的壮丽自然风光、多彩人文景观,以及新时代的辉煌发展成就与各族人民大团结的美好场景,中国美术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情系塔里木”美术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阿克苏地区委员会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浙江省援疆指挥部
承办单位:
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
中共阿克苏地委宣传部
新疆美术家协会
阿克苏地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
阿克苏地区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屈 健、邓选斌、盛秀萍
副主任:王 平、郐振明、李玉波
秘书长:朱虹子、章 云、李 伟、艾尔肯·依力亚斯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菲菲、扎曼别克·纳斯开、艾力江·买买提、安 明、孙新海、李 勇、杨 萍、张雷震、张慧芹、努尔买买提·俄力玛洪、波里亚、段泽林、秦天星、秦建新、莫合德尔·亚森、效 珲、隋立民、董竟成、褚晓莉
展览办公室主任:安 明(兼)、艾力江·买买提、效 珲、姜黎明
展览办公室副主任:阿布都如苏力·阿布都热依木
展览统筹:逄 羽、毕墨代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展览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四、展览日期:2025年9月
五、展览地点:新疆美术馆、阿克苏地区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20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
七、征集办法
本次展览作品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和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相关艺委会推荐中国美协会员优秀作品送评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征稿。
八、投稿要求
(一)作品形式及内容:投稿作品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内容要求:1.关注中国当代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表现新疆的绿水青山和人民的美好家园,反映新时代的风貌与气息,描绘新疆大美风景,具有新疆地域风貌。2.关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新疆地域题材多样化,进行中华文化景观与民族精神的表达。3.注重绘画语言的探索,鼓励艺术创新,形式语言和表现技巧与新时代审美风尚有机结合。4.作品题材内容思想性强,在中华文化的大背景下,深入探讨新疆人文的精神价值与文化内涵,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美术作品。
(二)作品尺寸:
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180cm×180cm或180cm×90cm;
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画芯尺寸最长边不超过200cm,最短边不小于80cm。本次展品征集,注重以作品质量、创作水平为导向,不必盲目追求尺幅最大化。
(三)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自行投稿、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美术家协会及相关艺委会推荐送评均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毕墨代,办公电话:010-59759385,信封注明:“情系塔里木”全国美术作品展览。
展览评选委员会对征集投稿作品与推荐送评作品进行分类评选。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
十、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1分)。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四)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
(五)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
十一、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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