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关于中国美术大事记档案馆建设全国美术专业人员艺术档案数据库的通告》
各省市美协、画院、美术馆、博物馆、艺术纪念馆、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研究机构及相关单位:
中国美术大事记档案馆(当代美术档案库),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美术部和中国美术大事记编委会共同主持创建的国内首家专业美术档案馆。档案馆依托《中国美术大事记》庞大的专业美术学术资源优势,全面系统地遴选收集、记录、整理、科学存藏管理当代中国具有代表性的美术家艺术简历、创作状态、学术活动、图书音像文献、学术论著和艺术主张等专业美术档案资料。自2005年以来已收集记录当代美术家各类艺术资料档案约518113件,涉及海内外专业美术家11210人,成为国内首家专业美术家艺术档案存藏管理机构。
中国美术大事记档案馆(当代美术档案库)为进一步贯彻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认识文化艺术档案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我国文化艺术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性,通过近一年的调研,广泛听取各地美术家建议和要求,从2011年起扩大当代美术家艺术档案的征集收录范围,增容接收全国各省市美术家,增设数据库立户、个人简历索引、艺术档案编目、艺术家年度资料更新补遗和年度代表性作品图录入编等工作,同时设立重点美术家专属艺术档案数据库,并计划在2013年逐步开放网络数据库,通过互联网在线查询艺术家简历索引、代表作品档案编目等业务,代理艺术家作品版权授权和个案研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一、艺术家数据库立户基本条件
1.各省市美协会员、专业画院、研究院画家,美术馆、博物馆、艺术纪念馆专业美术创作人员,专业艺术院校、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师范类大学艺术学院的专业美术教职人员。
2.入选省级以上展览或在市级展览中获奖的美术创作人员。
3.从事专业美术创作5年以上,或高等美术院校毕业的职业画家。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中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或出版有专著的美术理论研究人员。
5.长期从事民族、民间艺术创作的专业人员,或收藏、研究管理人员。
二、艺术家数据库立户所需资料
1.务必认真填写《全国美术专业人员艺术档案数据库立户登记表》,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文件。
2.提供代表性作品图片(1-3张)或出版物,注明作品名称、规格、创作年月、材质等。
三、艺术家数据库更新数据期限
1.每年3月28日截止接收更新数据资料。
2.每月25日截止接收更新数据资料。建立新户,个人简历索引、艺术档案编目、代表作品图录录入。
四、艺术家数据库立户与更新办法
1.资料邮寄至:
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410室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中国美术大事记档案馆
收件人:王延昌
邮 编:100089
2.更新数据传送:
电子邮箱:art_dag@126.com
传 真:010-68478865
3.电话垂询:
010-68479958 010-68473733
4.具体立户资料登记表下载:
www.artno1.com.cn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
2011年3月16日
(书画新闻责任编辑:方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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